2015年7月14日俄联邦宪法法院通过了欧洲人权法院裁决是否适用于俄罗斯联邦境内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俄联邦宪法与欧洲人权法院裁决发生冲突时,优先采用俄联邦宪法规定。这种情况下,俄罗斯将拒绝履行法院“争议性”裁决。将由俄联邦宪法法院根据俄罗斯联邦国家机关的请求决定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定是否合乎宪法。
乌克兰外交部对俄联邦宪法法院的上述规定表示深刻关切并认为这是有意打击俄罗斯联邦的以及欧洲大陆的人权保护体制。
俄罗斯当局致力于诋毁《人权和基本自由保护公约》的监督机制的目的在于——逃避在被占领的克里米亚和顿巴斯严重且大量违反人权的责任。
俄罗斯官员意识到俄罗斯侵略和无法无天行径的受害者能够在斯特拉斯堡得到公正,他们不惜一切要阻挠履行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决并建立有罪不罚的恶性循环。
俄罗斯当局无视国际法要求认真履行缔约国义务的基本原则,授予自己选择性履行欧洲人权法院裁决的权利。如此一来,俄罗斯政府进行了选择性审判并剥夺了大众受到客观、公正和负责任地司法保护的权利。
乌克兰外交部提醒俄方,根据《欧洲人权和基本自由保护公约》第46条第1款,缔约各方应履行欧洲人权法院对任何其涉事案件的终审裁定。这应当是绝对、毫无例外地,公约各方,包括俄罗斯联邦在内,应予以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国际法的基本准则和俄罗斯成为欧洲理事会成员时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均应忠实地履行欧洲人权法院的决议。
俄罗斯联邦拒绝履行欧洲人权法院的决议、通过镇压“外国间谍”的法律、对媒体和网络进行审查、限制和平集会的自由、无视少数民族权利等都证明俄罗斯当局大规模践踏俄罗斯的民主、人权和法治。
我们呼吁欧洲理事会对这一消极趋势予以相应回应,首先要支持俄罗斯联邦本国的民主制度。欧洲民主社会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政治法律工具,迫使俄罗斯当局回到民主发展和履行其国际义务的道路上来。因此,我们呼吁欧洲理事会部长内阁恢复对俄罗斯履行其在相关组织中的国际职责和义务的政治监督,并请求欧洲理事会秘书长制定俄联邦民主、人权和法治情况报告。我们相信,必须由威尼斯委员会评估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的决定是否遵守欧洲原则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