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7日一架从阿姆斯特丹飞往吉隆坡的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17航班在乌克兰顿涅茨克州多列士市附近坠毁。发生空难时在飞机上的298人(283名乘客和15名机组人员)无一人生还。
由于这次事故导致荷兰、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英国、德国、比利时等多个国家的公民遇难,乌克兰采取了措施调动这些国家的力量对该事件展开独立、公正的调查。其中,2014年7月24日国家航空事件和事故调查局、乌克兰民航和荷兰交通安全理事会签署了转交马航MH-17航班、编号为9M-MRD的波音777-200飞机空难调查权的协议。2014年7月28日乌克兰和荷兰签署了关于国际调查保护监督团的协议,还与澳大利亚(2014年7月25日)和马来西亚(2014年8月1日)签署了类似协议。
这一空难事件在国际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其中,2014年7月21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2166(2014)决议,支持依据国际民航规则对这起事件展开全面、正确、独立的国际调查,还呼吁联合国的所有成员国对事件的民事和刑事调查提供任何所需的援助,并将罪魁祸首绳之以法。
2014年8月7日乌克兰、荷兰、澳大利亚、比利时签署了根据《欧洲刑事司法互助公约第二附加议定书》成立联合调查组的协议。当年12月马来西亚代表加入了联合调查组的工作。这份协议旨在简化这些国家执法体系间在调查过程中的合作,包括信息和其它资料的交流。由荷兰检察院办公室协调联合调查组的工作。
2014年9月9日荷兰交通安全理事会公布的初步结果证实,飞机受到了大量外部高能物体的撞击。此外,联合调查组还收集到了俄罗斯生产的布克-M1防空导弹系统在2014年6月越过俄-乌边境并在空难之后反方向移动的证据,据推断,飞机正是被这枚导弹击落的。
由于空难一周年纪念日即将到来,而且荷兰交通安全理事会计划于2015年10月公布最终调查结果,联合调查组成员国积极推动成立国际机构追究空难制造者的刑事责任。
考虑到空难调查的特殊性和在追究飞机事故责任人方面的先例,专门设立了特设国际法庭。
从国际合法性角度来讲最优化的方案应该是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对于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及侵略行为的应付办法)在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的基础上设立法庭,这将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将最好地保障联合国所有成员国之间的合作。